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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议题申报工作规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04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校党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议题申报工作,提 高会议质量,推进学校决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了《党委会 议、校长办公会议议题申报工作规范》。具体如下。

一、属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范围内的事项,按照工作职能范围 口,由牵头职能部门提出,经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提交校长办公 会研究。属党委会议事范围内的重要事项,按照工作职能范围归 口,由牵头职能部门提出,经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提交党委会议研 究;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议题, 由校长审签。

二、提交单位在提交议题前须加强调查研究、评估论证、法 律咨询等,并提出具体意见或方案。属于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或委 员会等机构职权范围的,须经其审议通过;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 须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师生意见;涉及多个单位的,主办单位须在 会前与其他相关单位主动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重大经济合同、 合作办学协议、规章制度等涉及法律法规问题的事项,须经学校 法律事务办公室审查;重大决策须进行稳定风险评估。

三、提交校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的议题必须严格履行会议 申报工作流程(附件 1)。党政办公室结合实际,修订了党委会、 校长办公会议题申请表(附件 2),议题提交单位应按照要求填写, 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交至党政办公室审核议题申报格式, 审核通过后由分管校领导审签,并向党委书记/校长汇报同意后上会研究。部门负责人为议题的第一汇报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 须经主要校领导同意后, 由部门副职汇报。

会议议题前期论证情况按照以下要求填写:

1.调研、评估、论证、法律咨询情况。一是若为一般性议题, 直接提交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审核意见。二是 “凡关系师生切身利益且对学校安全稳定全局可能造成较大影 响的重要政策或制度、重大决策事项”,议题事项申报单位作为 实施风险评估的主体,可通过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议 题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风险评估,并据 实填写评估结果。三是重要合同、合作办学协议、规章制度等涉 及法律法规问题须经学校法律事务办公室审查,提交单位填写法 律咨询意见。四是凡涉及经费的,须注明经费来源。

2.议题沟通情况(单位会签)。涉及相关单位职能范围的, 相关单位须签字确认或填写意见。无需会签的应予注明。

3.听取意见情况。一是凡涉及调研、评估、论证、法律咨询 情况,据实填写意见建议采纳情况。二是常设性议事协调机构意 见,涉及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或委员会等机构职权范围的,须经其 审议,提交讨论意见。不涉及议事协调机构的应予注明。

四、议题提交单位须向党政办公室报送议题材料电子版(会 签后PDF 扫描件)和纸质版(议题申请表、议题材料及相关论证 材料一并提交)。议题材料主要包括:工作方案、立项方案、合 作办学协议、规章制度等。临时动议不列入会议议题。

附件:

1.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议题申报工作流程

2.党委会议题申请表(修订)

3.校长办公会议题申请表(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