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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6-04-21 作者: 来源: 点击:

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人员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学校涉密人员的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和学校工作秘密安全,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涉密人员管理的归口部门为保密办公室

第三条 制度所称涉密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在学校实施管理或从事科研等工作中,掌握、知悉、管理国家秘密和学校工作秘密事项的人员。

第四条 涉密人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境内外亲友关系清楚;无违法违纪记录;生活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忠于职守,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熟悉本部门业务工作和保密工作基本情况;熟悉保密基础知识,掌握保密基本技能通过相应的保密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 学校对涉密人员实行分类、动态管理模式,全面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上岗、在岗、离岗和脱离期管理。

第二章  涉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学校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包括: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知悉管理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相应等级国家秘密的权利

)对保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相应等级涉密会议、科技交流、展览等涉密活动的权利

)申述和控告的权利;

(五)涉密人员应享有的其法定权利。

第七条 学校涉密人员须承担下列义务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及学校制定发布的各项保密制度、规定不以任何形式泄露所掌握、知悉、管理的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二)自觉接受保密监督和管理

(三)认真学习保密知识,提高保密技能,积极参加保密教育、培训

(四)发现泄密隐患和发生泄密事件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积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第三章  涉密人员涉密岗位和涉密等级界定

第八条 涉密岗位是指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管理或者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和较多学校工作秘密事项的岗位。根据以项定岗的原则,学校的涉密岗位可确定为下列岗位:

(一)涉密载体传递岗:文件流转人员;

(二)涉密载体保管岗:保密员、档案员、涉密单机的责任人;

(三)涉密载体维修岗:本单位内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维修、维护人员涉密系统日常运行维护的部门人员;

(四)涉密项目研究岗:本单位参加涉密项目研究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五)定密责任人岗:法定、指定定密责任人;

)拟办文岗: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第九条 涉密岗位分类以岗位涉密程度是否深、涉密事项是否多、涉密期限是否长为界定的基本原则。

(一)重要涉密岗位:

1.涉及机密级事项较多的学校党政领导岗位;

2.涉及机密级事项较多的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岗位、保密管理工作岗位;

3.其他经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确定机关、单位限定和学校依据相关法规批准的掌握、知悉、管理机密级国家秘密的岗位。

(二)一般涉密岗位:

1.从事秘密级科研项目研究的岗位;

2.涉及秘密级事项较多的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岗位;

3.涉密科研项目管理、涉密科研经费管理及涉密文件、资料、档案管理的岗位;

4.其他经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确定机关、单位限定和学校依据相关法规批准的掌握、知悉、管理秘密级国家秘密的岗位。

第十条 涉密岗位及其涉密等级界定程序:

(一)各涉密部门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要求提出本部门设置涉密岗位及其涉密等级的意见,并填写《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岗位及密级审批表》(附件1),经部门保密工作负责人审查后,校保密办对相关部门提出的涉密岗位及其涉密等级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校保密委员会审批;

(二)校保密委员会对各部门涉密岗位申请进行研究、审批,校保密办负责将审批意见反馈给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涉密部门填写《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岗位登记表》(附件2)。

第十一条 只接触机密级国家秘密载体但不知悉内容的涉密人员,在确定涉密等级时,可以下调一级。

第十二条 同时担负两个及以上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依照所担负岗位中涉密等级最高的岗位界定。无明确岗位的涉密人员,按照所掌握、知悉、管理国家秘密的密级进行界定。

第十三条 涉密人员因涉密岗位发生变动,其涉密等级也应随之变更,并按照涉密岗位和涉密等级界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 凡拟进入涉密岗位、从事涉密工作的人员,须按照“以岗定人、先审后用、定期复审”的原则进行资格审查。任何人员未经涉密资格审查,不得从事涉密岗位的工作。

第十五条 涉密人员的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国籍、政治立场、个人品行、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现实表现、主要社会关系及与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交往等情况。现实表现内容主要由任(聘)用的部门审查,其他内容主要由党委组织部或人事处审查。

第十六条 涉密人员资格审查程序:

(一)各涉密部门依据学校审定的涉密岗位研究拟任(聘)涉密人员名单,拟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填写《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3),由所在部门保密工作负责人签署现实表现审查意见后送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二)保密委员会对经资格审查审核同意的拟进入涉密岗位人员进行审批,保密办将审批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

(三)所在部门保密工作负责人对拟进入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要进行保密教育培训,确保其熟悉保密法律法规,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保密知识和技能。未经保密教育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四)保密办负责建立涉密人员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填写《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人员花名册》(附件4)。

第十七条 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对涉密人员进行复审,确保其符合涉密岗位工作要求。原则上,重要涉密人员每3年复审一次,一般涉密人员每5年复审一次。

涉密人员发生岗位变动或者涉密等级调整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复审。涉密人员个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进行复审。

第十八条 只有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才能确定为涉密人员。不在涉密岗位,但又接触或知悉少量国家秘密的人员,可以不确定为涉密人员。学校应当按照有关保密法规,对其提出具体保密要求,通过签订保密承诺书、强化责任追究等保密措施,加强保密管理。

第十九条 在学校涉密岗位上工作的编外、借调、临时聘用人员等,直接接受学校管理的,应纳入确定范围。学校工勤人员不是法定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不列入确定范围,但应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管理。重要涉密岗位不得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第四章  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离岗管理

第二十条 涉密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之后,涉密人员所在部门要及时告知本人。新进涉密人员要参加保密办组织的保密教育培训,掌握基本的保密知识技能,经考核合格之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一条 涉密人员须签订《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人员保密承诺书》(附件5

第二十二条 学校确定涉密人员后,学校党委组织部应及时将涉密人员名单报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登记备案。

第二十三条 涉密科研项目负责人为该涉密科研项目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课题组所有成员的保密教育、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涉密科研项目负责人应对涉密课题进行适当分解,在安排非涉密人员参与课题研究中,对研究任务和研究计划做适当降密处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二十四条 涉密科研项目负责人应与参加该课题研究的非涉密人员(教师和生)签订《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科研项目参研人员保密协议书》(附件6

第二十五条 学校及各涉密部门要为涉密人员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提供条件和保障,涉密人员要积极参加学校及部门组织的各类保密教育培训活动,年度内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保密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保密形势任务,保密法律法规,保密知识技能等。保密教育和培训的类型有:上岗前保密教育,在岗保密教育,离岗离职前保密教育,出国(境)前保密教育等。保密教育和培训的方式有:举办报告会、讲座,组织知识竞赛、警示教育展、技术演示、播放录像开展在线培训等。

第二十六条 保密办对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涉密人员所在部门和保密办要加强对涉密人员监督管理,定期进行保密谈话提醒,了解掌握其现实表现和思想状况。涉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自觉接受学校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

第二十七条 发现涉密人员有重大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涉密人员个人有关事项发生重大变更的,也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重大事项报告主要指:

1.发生泄密或者造成重大泄密隐患的;

2.发现针对本人利诱、胁迫、渗透、策反行为的;

3.与国(境)外人员通婚,或者接受境外机构、组织及其非亲属人员资助的;

4.涉密人员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获得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

5.其他个人重大事项发生变更,危害或可能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

第二十八条 涉密人员个人情况发生上述变化,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书面填写《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人员重大事项报告表》(附件7)。

第二十九条 学校涉密人员因私护照由党委组织部统一保管,并填写《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人员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统计表》(附件8)。涉密人员因公(私)出国(境),在党委组织部领取《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人员出国(境)审批表》(附件9),经所在部门审查,党委组织部审核,保密办公室备案后,填写《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人员护照(港、澳、台通行证)使用登记表》(附件10),接受保密提醒和教育,并签订《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人员出国(境)保密承诺书》(附件11)后,方可到党委组织部领用护照。对于出国(境)可能威胁国家秘密安全的涉密人员,学校可不批准其出国(境)。党委组织部应做好出入境人员的情况登记,并填写《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人员出国(境)情况登记表》(附件12)。

第三十条 涉密人员出国(境)前,由保密办公室对其进行出国(境)前保密教育;回国后,由保密办公室对出国人员进行回访,及时做好记录

第三十一条 出国(境)人员不得擅自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国(境)在外期间应保持高度警惕,严格遵守我国的保密法律。

第三十二条 涉密人员离岗是指:因辞职、解聘、调动等原因离开涉密岗位。

第三十三条 拟脱离涉密岗位的涉密人员需填写《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审批表》(附件13),涉密人员经本部门保密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脱离涉密岗位审批表经保密办核对后报保密委员会审批。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时应及时清退其保管和使用的涉密载体及相关物品,严禁私自销毁、留存或作其它处理,并填写《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载体清退登记表》(附件14

第三十四条 保密办负责进行保密教育提醒,告知该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仍须履行的保密义务及责任,明确要求其在脱密期内不得违反规定出国(境),不得到境外(驻华)机构、组织及外商独资企业工作,不得为境外(驻华)机构、组织、人员及外商独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其他服务,不得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并签署《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保密承诺书》(附件15

第三十五条 涉密人员的具体脱密期限,由学校根据涉密人员从事业务情况确定,并在与涉密人员签订的离岗离职保密承诺中约定。重要涉密人员的脱密期限为2年至3年,一般涉密人员的脱密期限为1至2年

第三十六条 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一般不得辞职。对于确有特殊原因而本人坚持申请辞职的非核心涉密人员,经学校批准,在其人事档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脱密期(有特殊要求的也应注明),并签订离职离岗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十七条 涉密人员不得擅自离职。对私自离职的涉密人员学校劝其(包括通过其家人、亲属劝其)返回单位。若本人要求辞职的,按涉密人员辞职规定办理手续。对不回学校又拒不履行保密义务和手续的,应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 涉密人员的脱密期实行分类管理:在本学校内部调离涉密岗位或者退休的脱密期管理由本学校负责;调入其他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或者具备军工保密资格单位的,脱密期管理由调入机关、单位负责,调出单位应当将《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告知函》(附件16发送至调入机关、单位,并将涉密人员出入境证件移交调入机关、单位,但在人员脱密期内不得撤销备案;不属于上述情形的,调出单位应当将《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告知函》发送至其社保关系转入地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社保关系转入地不明确的,应当将《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告知函》发送至其户籍所在地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由保密办协调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共同负责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但调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涉密人员管理相关职责,在人员脱密期内不得撤销备案,不得将出入境证件交给本人保管。

第三十九条 离岗脱密期未满的涉密人员,需要因私出国(境)的,按照在岗人员出国(境)管理,履行相关手续,归国后并填写《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人员离职、离岗回访表》(附件17)。

第四十条 涉密人员每月要开展保密自查,各涉密部门要认真做好本部门涉密人员履行涉密岗位职责的考核工作。

第四十一条 对严格执行本办法,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保密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在保密工作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涉密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二条 对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保密规章制度的涉密人员,依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由校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校保密办对本制度之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岗位及密级审批表》

  2.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岗位登记表》

3.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人员资格审查表》

  4.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人员花名册》

5.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人员保密承诺书

6.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科研项目参研人员保密协议书》

7.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人员重大事项报告表》

8.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人员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统计表》

9.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人员出国(境)审批表》

10.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人员护照(港、澳、台通行证)使用登记表》

11.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人员出国(境)保密承诺书》

12.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人员出国(境)情况登记表》

13.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审批表

14.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载体清退登记表

15.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人员离岗离职保密承诺书》

16.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告知函》

17.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涉密人员离职、离岗回访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