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协议类文件用印
1.用印申请:合同、协议类文件的用印申请须在OA审批中填写《合同审批》。
2.用印审批
(1)小额业务合同(其金额小于1万元),须经申请部门负责人和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批签字后,方可用印。
(2)一般业务合同(其金额大于等于1万元且小于50万元),须经申请部门负责人和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批签字,并由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会签后(采购类合同须额外经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处负责人会签),方可用印。
(3)重要业务合同(其金额大于等于50万元且小于100万元),须经申请部门负责人和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批签字,并由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会签(采购类合同须额外经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处负责人会签),再由分管业务、招标、监察、审计的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用印。
(4)重大业务合同(其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须经申请部门负责人和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批签字,并由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会签(采购类合同须额外经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处负责人会签),再由校长审核签字后,方可用印。
二、综合类文件用印
1.报送上级单位或其他外单位、校内下发的文件材料
申请人须在OA审批中填写《用印申请》,由申请部门负责人和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批同意后,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用印。(备注:校外文件用印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批,校内文件用印由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审批,需要校领导审批的由党政办公室转交。)
2.使用法人章、校领导签章的文件材料
申请人须在OA审批中填写《用印申请》,并标明使用法人章或校领导签章缘由,由申请部门负责人和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批同意,再由校领导本人审批同意后,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用印。
3.学生证、毕业证
申请人须在OA审批中填写《用印申请》,由申请部门负责人和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批同意后,携带纸质学生名单,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用印。
三、其他
用印地点:郭杜校区综合楼1116室机要室
联系 人:陈籽雨
联系电话:81896157、15353510301